大学学校法制教育专题讲座,大学学校法制教育专题讲座心得体会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大学学校法制教育专题讲座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大学学校法制教育专题讲座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民法典普法专题讲座内容
为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进一步提高全区教育系统干部职工学法、懂法、用法能力,5月30日,威海市临港区教育分局举办“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民法典》专题讲座,区教育分局全体机关干部、教研中心全体教研员、各学校幼儿园中层以上干部和部分骨干教师共近300人参加了学习。
本次讲座邀请山东颐衡(威海)律师事务所曲律师进行授课,通过理论与案例相结合的方式,从民法典的编纂过程、颁布意义、结构体系、特色规定、对社会问题的回应等方面深入浅出、认真细致地解读了民法典,对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物权侵权、婚姻家庭、民间借贷、遗嘱继承等问题进行了重点介绍。讲座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引用大量的案例事例,分析了民法典与学校教育相关的条文,重点解读了《未成年人保***》《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相关内容,进一步加深教职工对《民法典》的认识和理解,树牢法治观念、增强法律意识,学习运用法治方式开展工作,提高法治思维和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临港区教育分局将依法治校、依法从教当做重点工作来抓,聚焦青少年权益保护,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组织中小学开展《民法典》主题班会、征文演讲等活动,增强学校师生法治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不断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检察权讲座开场白?
以下是一个检察权讲座的开场白示例:
各位来宾、各位同学:
大家好!今天,我们聚集在这里,共同探讨检察权这一重要的话题。在这个时代,我们不仅需要关注法治建设,更需要关注检察机关在维护社会正义和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检察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国家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权,它是指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提起公诉、出庭支持公诉等诉讼活动,以及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的职权。检察权的行使必须严格依法进行,维护社会公正和法治的统一。
今天,我们将从不同角度深入探讨检察权的各个方面。首先,我们将对检察权的性质、特点、历史发展进行概述;接着,我们将重点探讨检察机关在诉讼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如何保障检察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最后,我们将对检察机关在维护社会正义和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进行深入分析。
希望通过这次讲座,能够帮助大家更加深入地了解检察权,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同时,也希望能够激发大家对法律事业的热情和热爱,为推进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谢谢大家!
青少年犯罪趋于低龄化,学校教育该怎样审视“教育为主,惩罚为辅”?
青少年犯罪现在严重引起了大家的重视。为什么现在越来越低龄化?而且犯罪的人越来越多。是我们家庭教育的问题还是学校教育的问题呢?
学校除了教书,育人是否真正的做到位了呢?家长是否真正的做到了以身作则,给孩子一个好的生活环境,学习环境和家庭环境吗?
青少年犯罪的现象引起了国家的高度重视。那对于青少年的教育,老师做得是否到位,或者学校是否真的应该有法制宣传和教育,对于孩子的认识和以后的发展有正确的指导。
青少年犯罪跟国家有关系吗?跟我们这个社会的飞速发展有关系吗?我们肯定都知道与家庭教育学校教育有一定的关系,那与社会与国家有关系吗?大家肯定会不约而同的说有。那么,现在引起了国家的重视,将来法治,社会道德良好传统习惯良好道德风尚,会走进我们的生活。
让每个人,不管老少都应该意识到犯罪的危害。青少年犯罪低龄化,这是我们法律的漏洞,但是国家现在也在逐渐的完善,所以我们是在向着正规化法制化的社会发展,大家也不要恐慌,要对国家社会有美好的期待。
对于学校的教育,我们一定要重视,并且不能忽视,而且,该教育的教育,该惩罚的,一定不能容忍。不能说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我们要分事情的轻重,该惩罚必须惩罚,该教育我们就以教育为主。
高校管理条例?
条例体现了保障教育公平的理念。强化了高校对学生学籍管理的职责,如第九条关于入学资格审查的规定。
一是将“复查”改为“审查”。
二是对取消入学资格的规定更加严格,“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大学学校法制教育专题讲座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大学学校法制教育专题讲座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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